前期復康及治療期復康

1. 運動對癌症病人的益處
多個研究報告都鼓勵癌症病人多做運動:因為運動對患者有多方面益處,包括改善體能、肌肉力量和淋巴水腫,以及減少軟組織纖維化,保持關節活動能力,改善化療引致的癌因性怠倦症,對乳癌、前列腺癌及血癌病人尤其有效。

病人在癌症治療過程中,體能難免會下降。癌症復康有如為癌症病人充電,在開始癌症治療前有更好的體能儲備,以對抗日後化療和電療的影響,確保治療期間的能量值及生活質素,痊癒後能好好享受生活(圖一)。運動有助維持病人的自我照顧能力,並且能減低不必要的活動功能退化。運動的強度皆能藉運動心率和自感運動程度表量度和監察 。


2. 甚麼是癌因性怠倦症?
癌因性怠倦症是常見問題,是指病人在體能、情緒及精神上出現持續性的怠倦現象,程度嚴重至影響病人日常生活。

3. 甚麼時候開始運動治療?
i. 是在確診患上癌症後,但尚未進行任何癌症治療前,目的是為病人打好體能基礎,協助抗癌。
ii. 當病人接受手術期間,而尚未接受高劑量癌症治療前,目的是減低手術對體能的創傷,讓病人有較好體質去應付往後的化療或電療。
病人最少要接受兩星期的運動鍛鍊,才能顯著改善心肺功能、肌肉力量,生活功能及生活質素,為病人打好體能基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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